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函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承辦人:科員 李婕明
電話:03-3322592
電子信箱:
受文者:元智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桃市文秘字第11400122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376736400E_1140012201_ATTACH1.pdf、
376736400E_1140012201_ATTACH2.pdf、376736400E_1140012201_ATTACH3.pdf、376736400E_1140012201_ATTACH4.odt)
主旨:函轉「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作業要點」業於114年6月11日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7日受理線上申請,惠請轉知轄內文化相關事務之法人、機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4年6月11日文綜字第1142025168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文化基本法規範,保障人民文化權利,建立公共參與文化政策機制,促進多元文化及文化多樣性發展,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
三、欲提案之法人、機構,請於受理期間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登錄申請資料,俾完成申請程序;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採專案補助辦理。
四、檢附文化部來函、令、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及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