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函
地址:220703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3樓
承辦人:鍾貝金
電話:(02)29509750 分機117
傳真:(02)29643462
電子信箱:
受文者:元智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新北文藝字第11504823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請至附件下載區 https://doc2-attach.ntpc.gov.tw/ntpc_sodatt/ 下載檔案,驗證碼:000A67DVF)
主旨:有關本市受理116年度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請惠予轉知所屬單位、相關團體協助宣傳,並鼓勵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及團體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努力創作、展出成果,提升本市美術水準,特辦理旨揭美術展覽申請作業。
二、上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藝中心、美麗永安藝文中心,展出期間為116年度。詳細資訊可至本局網站 (https://www.culture.ntpc.gov.tw/最新消息/徵件/申請/新北市政府受理116年度美術展覽申請)查詢。
三、徵件受理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採實體文件或線上申請辦理。
(一)實體文件: 於徵件受理期間郵寄或專人送達本局藝術展演科鍾小姐收。收件地址:220703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66號3樓。信封註明「申請美術展覽」。
(二)線上申請:於徵件受理期間逕至本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https://service.ntpc.gov.tw/eservice/Index.action/教育文化專區/項次52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辦理。採線上申請者免另附實體文件。
四、檢附「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