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海共同字第115000653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展覽申請展表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展覽
申請展簡章 (1150006539-0-0.odt1150006539-0-1.pdf)

說明:
一、開放申請期間:自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二、展覽地點:本校藝文展示空間(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三、申請方式:請至旨揭中心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填寫完整資料後email至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或以紙本郵寄至「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並於信封註明「申請116年度展覽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