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9日
發文字號:臺教師(一)字第115003663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來函、《請戲-布袋戲一條街》展覽主視覺海報、《請戲-布袋戲一條街》展覽介
紹摺頁、《請戲-布袋戲一條街》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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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15年4月8日北市藝文傳統字第1156003005號函辦理。
二、該特展以1950年代大稻埕涼州街布袋戲產業聚落為主題,回望戲班因應「請戲謝神」需求而形成之街區文化。當時戲團於商家設立聯絡處,串聯茶室、店鋪與演出場域,交織出結合信仰、商業與日常生活的文化網絡。展覽聚焦「亦宛然」、「小西園」與「哈哈笑」等代表戲團,透過戲偶、樂器、歷史文物及影像聲音資料,呈現請戲過程與舞臺內外之產業樣貌,並結合情境空間與多語導覽,帶領觀眾走入昔日「布袋戲一條街」,感受大稻埕戲曲風華與城市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