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公開徵求第 7 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人選(受理至 115 年 9 月 16 日止)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15 年 8 月 26 日府環綜字第 11502391521 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政府自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16 日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薦第 7 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人選,歡迎符合資格之教職員踴躍自我推薦或推薦合適人選。
三、推薦人選資格(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 從事環評相關項目技師 5 年以上。
- 曾任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教學年資 3 年以上,或助理教授教學年資 5 年以上。
- 曾任行政機關簡任第十職等以上職務,主辦環評相關業務 3 年以上。
- 曾任各機關環評審查委員會委員 2 年以上。
- 曾任環保公益團體負責人 3 年以上。
- 其他經桃園市政府認定具有特殊專長者。
四、注意事項:
- 依據性別平等政策,優先推薦女性專家學者。
- 意者請於 115 年 9 月 16 日前 將填妥之推薦表送至人事室,以利彙整函復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五、檢附桃園市政府原函及推薦表格式各 1 份,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