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5年10月16日臺教社(二)字第115240291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旨在表揚致力推展家庭教育事務卓有成就之個人或團體。116年度推薦資格為頒獎年度前2年間(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持續致力推展家庭教育且具事蹟者。

三、教育部預計自116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推薦,請有意申請之單位或個人預為規劃。詳細實施計畫及相關規定請參閱 https://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28&pid=27&docid=320753 。

四、如有意申請或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承辦人(分機: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