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桃園市「補助產業媒合會議及展覽活動計畫」,敬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 為促進本市產業升級與城市品牌行銷,本局訂定「補助產業媒合會議及展覽活動計畫」(下稱本計畫)。
- 旨揭計畫補助對象包含依我國法律設立之法人、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或人民團體,除公營機構及政治團體外,於本市舉辦國際會議、國際展覽、國際論壇暨產業媒合會及有助於促進產業發展之服務業或商業類型展覽活動。
- 116年本計畫第1次公告申請受理期間為公告日至115年11月30日止,檢附本計畫 1 份(附件1),相關申請資料請至「桃園市經濟發展局網站–便民服務–補助專區–補助」中下載,敬請協助公告並鼓勵相關單位踴躍申請。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3-3322101#5236-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