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說明:

 

為鼓勵民眾參與並理解子弟戲文化內涵,展現「文化傳承」與「新世代延續」的雙重意涵,特舉辦「林口子弟戲創意影片徵選」活動。透過創意短影音,讓民眾了解林口地方特色與多元文化以及林口子弟戲的由來,讓大家一起發揮創意,共同推廣在地文化特色。

 

二、活動日期

 

報名徵件:即日起至11月7日(五)
評選時間:11月10日(一)至11月16日(日)
票選時間:11月10日(一)至11月16日(日)
得獎公告:11月19日(三)
頒獎:11月29日(六)竹林山觀音寺頒發

三、參賽資格

 

本國民眾都可參加(個人和團體皆可報名)

四、徵選主題

 

1.「林口子弟戲」主軸延伸創作。
2.與子弟戲、南北管軒社相關之議題。
3.與林口地方特色相關之議題。
4.介紹「林口子弟戲」由來、歷史、演出等相關之議題。

五、創作方式:(可擇一)

 

🔸實景及人物拍攝

 

🔸電腦動畫

 

🔸手稿繪製製成影片

 

可自由發揮創意

 

六、作品規格

 

1.橫式或直式拍攝皆可,avi、vob、mov、mpg、wmv檔等,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限。
2.作品不得宣傳任何特定個人、團體、單位或渉及廣告銷售。
*檢附報名表(完整填寫)、作品說明100-200字內。
3.影片長度2分鐘內

備註:參賽者作品需符合上述規定及檢附報名表、切結書等(含作品說明100-200字內、作品名稱等),方可符合參賽資格。

 

七、報名方式

 

  • 個人或團體投稿1次為限,團體最多5人,以團體為單位報名者,必需推派1人代表報名,不得以公司行號或其他單位名義報名。
  • 於期限內將作品、報名表等文件E-Mail至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
  • 於期限內將參賽作品上傳至網域空間、個人youtube平台等,另需將連結串及報名表等文件E-Mail至活動信箱。
  • 本單位收到E-Mail一定會回信件告知報名情形,若沒收到本單位回信請務必於上班日來電洽詢,以免錯失機會。
  • 報名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保留。

八、評選作業

 

網路票選(50%):由全國民眾進行投票,依總票數比例予以配分。
評選小組評分(50%):邀請3位評審針對下列標準進行評分。
內容主題性:是否符合本次活動主題
拍攝美感與技巧:畫面、後製、剪輯技巧及品質呈現
設計創意與影響力:是否具有獨特性、創意性及未來影響力

九、獎勵辦法

 

第一名:8000元(獎狀一紙)
第二名:5000元(獎狀一紙)
第三名:3000元(獎狀一紙)
佳作2名:2000元(獎狀一紙)領獎說明:
*得獎者需於11/29在林口竹林山觀音寺進行領獎(可找代理人),若無法參加者,視為棄權得獎資格。
*以上獎項個人參賽或團體參賽,皆以領取一份獎項及一張獎狀為限。
*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合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投票獎項:
Apple 蘋果AirPods 4 ×2名
溫度顯示保溫杯× 5名
主視覺公仔吊飾 ×5名
冰旋風充電風扇× 10名
哈根達斯冰淇淋卷1組3張× 10名

十、得獎需知

 

  • 個人或團體投稿1次為限,團體最多5人,以團體為單位報名者,必需推派1人代表報名,不得以公司行號或其他單位名義報名。
  • 得獎作品需提供主辦單位要求之解析度之原始檔案儲存成光碟(隨身碟)連同下列資料郵寄至執行單位。
  • 檢附「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正本、「肖像權使用同意書」正本(未滿20歲之參賽者,則需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
  • 獎金(獎品)領據簽收單。
  • 身份證明文件。
  • 獎金皆含稅金,得將者須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憑證,得獎者若不願配合,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 上述資料需於114年11月25日前繳交齊全,經審核後,方可完成兌獎程序,超過期限繳交者視同棄權本次得(領)獎資格。
  • 需參加11月29日之頒獎典禮(可親領或由代理人領取),若無法於當天領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十一、注意事項

 

  • 個人或團體投稿1次為限,團體最多5人,以團體為單位報名者,必需推派1人代表報名,不得以公司行號或其他單位名義報名。
  • 參賽者請按照要求規格及需求提供影片相關資料及檔案,並詳閱本網站各項說明,同意遵守本網站之內容及相關規定。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內容修改、調整,主辦(執行)單位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之,並以本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 參賽作品與文件須於報名期限內寄達指定信箱,請參賽者自行聯絡執行單位確認收件。若繳交作品不齊全、不符合規定者,視同放棄報名,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亦不退回。
  • 參賽作品需為原創、未曾公開發表、量產與銷售,不得重複投稿參加,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類似競賽,均不得參賽,或由營利、非營利單位或其他政府部門出資或使用其相關補助經費製作之圖文、設計稿(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得報名參賽。獲選之作品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有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執行)單位可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禮券、獎狀。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商標權等各項權利之相關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刑、民事責任。如參賽者違反前開規定,致主辦(執行)單位受有損害,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
  • 參賽作品之所有概念、文字、圖案、等內容及使用之程式需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及法律相關權利之情事,如經查獲為抄襲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若涉及侵權,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參賽者違反前開規定,致主辦(執行)單位受有損害,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
  • 請勿在參賽作品上宣傳任何特定個人、團體、單位或渉及廣告銷售、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 參賽作品請參賽者須自行確認並採取保護其作品智慧財產權之措施。
  • 得獎者須完成上述「十、得獎需知」內容後,方有領獎資格。
  • 參賽者於報名時即同意參賽作品之各項權利皆無償供主辦(執行)單位於本次活動中使用。
  • 如參賽作品未達審核標準時,主辦(執行)單位可公告「從缺」。參賽者同意尊重主辦(執行)單位決議,並對審核結果不得異議。
  • 為競賽業務所需及活動推廣等目的,主辦(執行)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於參賽時即同意主辦(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如參賽者不同意,將視為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
  •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主辦(執行)單位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 主辦(執行)單位保留可隨時終止、修改及取消此活動之權利。

十二、下載專區

 

報名表

報名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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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詢電話

02-2633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