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導青年結合所學,發揮志願服務的影響力,以實際行動 關懷社會,本府訂定「114年青年自組團隊參與行動徵件計 畫」,獎勵宜蘭青年自行組隊投入志願服務及社會參與行 動。

二、本計畫提案方式、參加資格與對象,說明如下:

(一)提案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中 午12點止,有意提案者可下載計畫簡章及提案計畫書 (https://pse.is/7cjy7k ),填寫線上表單 (https://youthiplace.pse.is/7bylef)並上傳計畫書 及相關資料。

(二)參加資格與對象:

1、申請提案之個人、團體或學校,組織年滿15至45歲之青年團隊,每團隊至少3人以上,針對關注之社會議題 或服務對象,評估服務需求後,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 性之社會實踐方案。

2、提案之執行地點須於宜蘭縣內。

3、每團隊成員至多僅能參與1組團隊,不得跨組或重複報 名。

(三)評選方式:

1、由本府邀集實務工作者及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組 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2、分為「資格審查」及「評審書面審查」兩階段進行。

(四)計畫獎勵:

1、每案至少服務10小時,預計獎勵10案,總獎勵金30萬 元。

2、每案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核定獎勵 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三、相關計畫內容可至本府青年事務科粉絲專頁查詢。若有相 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余小姐,聯絡電話:03- 96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