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申請於114年5月13日(星期二)截止,請鼓勵貴校學生 踴躍提出申請,預計至多30隊,獲選隊伍將獲補助新臺幣2 至5萬元,補助名單將於本團官網公告並發函通知,獲選隊 伍需派員參加6月7日(星期六)服務隊行前講習暨授旗典 禮,無故未參加者,視同放棄申請補助。

二、大專學生服務隊以「籌組成員」為申請依據,「同校性大 專校院校學生或社團」籌組,逕由學校發文向救國團總團 部申請,「跨校性大專校院學生或社團」籌組,逕向該服 務地點之救國團縣市團委會申請,由縣市團委會彙辦後送 救國團總團部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