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15年6月1日府原文字第115012125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勵對象為設籍臺東縣,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之縣民,檢附前揭函文影本、申請書及申請流程圖各1份供參,相關事宜請逕洽臺東縣政府承辦人陳玉小姐,電話:089-320995。
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申請人請於收到證書後,至本府指定線上申 請平台(網址:https://www.indigenous.com.tw/)辦 理,並上傳下列文件:
1、當年度發放之認證合格證書影本。
2、申請當日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申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4、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二)紙本申請(公所協助):申請人如無法透過線上平台申 請,得檢具申請書、切結書(如附件)及前述各款文 件,向戶籍地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並請 貴所協助收件,據以初審並將合格之申請民眾資料,統 一彙整至線上申請平台建置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