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本市事業體、原住民族事業體僱用本市原住民勞工,以及獎勵初入職場之本市原住民青年,提升本市原住民就業機會,並促進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本會特訂定本計畫。

二、惠請貴單位週知符合獎勵者於受理期間踴躍提出申請,隨文檢附修正後計畫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