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聘用助理訓練師(綜合機械職類)
二、名額:正取1名(得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
三、性別:不限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8日止
五、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1)上述之與應聘職類相關技術士證照:車床乙級、銑床乙級、機械加工乙級、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乙級等其中之1項技術士證照。3.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技能競賽國手資格或於技能競賽獲 前三名。 (1)上述之技能競賽國手資格或技能競賽獲前三名之職類: CNC 車床、CNC 銑床、CAD 機械設計製圖。 4.曾從事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專業技術工作滿八年。 5.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 (二)無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第11條不得遴聘之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形。 (三)工作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