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函
地址:880011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
承辦人:洪小姐
電話:(06)9264115轉1822
電子信箱:
受文者:元智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澎科大圖字第115000443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0004430A6A_ATTCH1.pdf、0004430A6A_ATTCH2.pdf、0004430A6A_ATTCH3.odt)
主旨:檢送本校圖資館藝文中心116年度展覽申請資料1份,請惠予轉知所屬並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倡本校人文素養與感性教育,藉由多元化展覽內容推廣藝文活動,提供澎湖地區藝術交流平臺,鼓勵藝術創作者、團體蒞校展出。
二、旨揭展覽申請資料表、場地借用辦法及展場空間示意圖如附件,簡述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請填具本校圖資館藝文中心場地借用辦法所列相關資料、申請書及相關表格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880011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圖資館藝文中心)。
(三)展覽地點:本校圖資館1樓藝文中心。
三、本校補助臺灣本島策展人/參展人臺灣任一地點來回澎湖機票1份及住宿1晚費用2,000元,並致贈感謝狀以表致忱。
四、因本校位處離島地區,美術作品須經妥善包裝後運送;相關運送事宜,本校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審酌協助。惟申請單位/申請人應以維護作品完整性為前提自行包裝,包材不拘;運送過程中可能造成之毀損,應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