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學習計畫補助方式及內容:
(一) 設籍嘉義市一年以上,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且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
(二)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低收入戶標準,持有本府社會處或區公所核發 113 年度之相關證明文件者。
(三)經審核通過,擇優補助書籍費用(教科書亦可),以新臺幣一萬五仟元為上限。
(四)申請時需附購書原始憑證。`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7日止。
三、申請方式:由學校初審通過後,請學生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相關訊息請詳閱校外獎助學金專區: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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