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學期補助學生校外學術競賽申請
📅 申請截止日期: 114年11月17日
📌 申請對象與方式
- 在校學生,只要參加競賽即可申請
- 補助方式為 先參加競賽,後依核定實報實銷補助
- 準備以下資料:
- 競賽作品影本或成果照片
- 競賽辦法及競賽單位函件
- 其他參賽佐證資料(如邀請函等)
- 經系及院審核後,送交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核銷方式
- 競賽結束後兩週內,依核准金額檢附收據與結報表,經單位主管簽核後送交生活輔導組(採實報實銷)
- 結案相關注意事項將以 E-mail 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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