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學金之資格:
符合下列各條件者,得申請本辦法之獎學金。
(一) 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二) 就讀公私立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 分以上,體育成績70 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 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但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獎學金之金額:每月新台幣2,000 元整。
三、發放期間:為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下學期開始至畢業月份之最短的就學年限(不含研究所、碩士、博士班就讀期間)。
四、申請期限:自115年3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
五、申請方式:將申請資料郵寄至該基金會。
相關訊息請詳閱校外獎助學金專區:975
https://guidance.yzu.edu.tw/fellowship/
【生輔組公告】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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