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程:自115年9月30日起至115年9月2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114學年度全學年度各項成績應符合下列情形:
(一)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
(二)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 80分以上。
(三)體育成績平均須在70分以上。
三、申請方式:學生填妥申請文件,由學校統一彙整後送該基金會辧理,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獎學金,各校各項獎學金擇取前3名。
四、申請表加蓋學校印信後,以公文函送該基金會,並將彙整後申請清單之電子檔傳送至
相關訊息請詳閱校外獎助學金專區:109
https://guidance.yzu.edu.tw/fellowship/
【生輔組公告】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5學年度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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